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垃圾运输焚烧处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YX-CGZB2025-0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垃圾运输焚烧处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9.20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股份经济联合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垃圾运输焚烧处理项目,主要包括处理工业类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树林、杂草类垃圾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垃圾运输焚烧处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垃圾运输焚烧处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须提供《中小企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商事主体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东莞市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