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防溺水电子围栏监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防溺水电子围栏监控项目;
1.2项目编号:GZBL-A(2025-552号)。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完成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防溺水电子围栏监控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服务期限:项目整体服务期为1年,设备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条件。
2.3项目预算:347990.00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以来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注:投标人只要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用分公司投标的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2特殊资格条件: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4.1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6.1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份: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线上报名的,报名资料可发送至邮箱联系代理机构进行审核。线下报名的,携带报名资料到代理机构进行报名)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