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湾塘中心学校湾塘小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屏边县湾塘中心学校湾塘小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YHMZ-2025-1003
项目名称:屏边县湾塘中心学校湾塘小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1.235
最高限价(万元):21.235
采购需求:在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中心学校建设1个标准的科学探究实验室。(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完成项目建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采购货物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02:0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