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毓文中学(高中)分校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毓文中学(高中)分校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上传资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JS-B25077;
2、项目名称:吉林毓文中学(高中)分校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3、预算金额:618982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618982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市级财政预算资金;
6、项目概况:吉林毓文中学(高中)分校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得全部工程施工;
8、项目地点:吉林市丰满区新城大路与松高街交汇处;
9、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2月31日完工;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依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
4.1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登记无效。
4.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4.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5年11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