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店子乡大石涧村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陕州区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店子乡大石涧村道路硬化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三门峡市陕州区店子乡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L-2025-10-31
2、项目名称:陕州区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店子乡大石涧村道路硬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2)工程概况:陕州区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店子乡大石涧村道路硬化工程,工程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店子乡大石涧村,工程内容:C25混凝土道路硬化,道路长1660米,宽3米,厚0.18米。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质保期:按国家规定。
5、工期:30日历天
6、预算金额:588056.00元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中小企业,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自行承诺)。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自行承诺)。
3.4供应商须出具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磋商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
1、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