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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污水信息系统与专用能源芯片应用中试验证平台设备更新初步设计方案与概算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4 浏览次数:2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污水信息系统与专用能源芯片应用中试验证平台设备更新初步设计方案与概算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污水信息系统与专用能源芯片应用中试验证平台设备更新初步设计方案与概算编制服务项目举行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B25ZBGZ1304

(二)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污水信息系统与专用能源芯片应用中试验证平台设备更新初步设计方案与概算编制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

(五)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 ---- | -------------------------------------------------------------- | ---- | -------------------- |

| 1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污水信息系统与专用能源芯片应用中试验证平台设备更新初步设计方案与概算编制服务 | 1(项) | 人民币60万元         |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服务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服务成果。

4、本项目的详细参数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领购时间:2025年11月04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方式:网上报名。

(三)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邮件方式,打印《报名记录表》(见公告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将盖章原件邮寄至:

(四)请供应商凭以下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件参与报名: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报名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受委托人报名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一)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下午14时00分至14时30分。

(二)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下午14时30分。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下午14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