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全国重点城市楼宇电梯广告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5-2026年度全国重点城市楼宇电梯广告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选定不超过2家供应商,提供楼宇电梯广告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2026年度全国重点城市楼宇电梯广告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5-2026年度全国重点城市楼宇电梯广告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含)。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以上查询投标人需须在开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络截图。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投标将被拒绝。
5.4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5.5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
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
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及第三方给投标人使用房屋的说明文件,涉及租赁的须同时提供相关租赁合同。
5.6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个月(计算期限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可查询到的最近一个自然月,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5.7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泉的,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实控自然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供应商、《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金融行业招标采购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清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报价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
5.9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0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金融机构(仅限附注范围内机构)有过楼宇电梯广告相关成功案例。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06日16时30分
售价:每包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
六、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工
电话:135-8165-0451
邮箱:gxczp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