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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燃气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液氮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06 浏览次数:2

北京燃气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液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EDARH-2025-34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燃气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液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北京燃气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燃气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燃天津LNG公司”)是北京燃气集团下属子公司,是集团按照“建管一体化”的总体建设思路,在天津南港LNG项目投产后,实现由建设向运营平稳过渡的工作部署。北燃天津LNG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天津注册成立,主要承担天津南港LNG接收站生产运营管理、代储、代加工等工作。本项目为北京燃气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液氮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燃气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液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燃气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液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注: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若为所投货物经销商,须提供其货物制造商为其出具的授权书及货物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货物制造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或与投标人签订承运协议(合同)的第三方承运公司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须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三

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则需要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须至少具有一个有效累计供货量不少于6000吨液体氮气的合同业绩。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截止目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注:须同时提供上面四个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或未丧失其他履约能力。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须取得危险品驾驶员资格证;押运员须取得危险品押运员证。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5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领取方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以上材料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进行现场交费(现金或电汇);(2)线上获取方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文件费电汇凭证、开票信息、邮件主题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将以上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3)领取资料经招标代理确认无误的,以邮件形式发放招标文件。(4)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

七、其他

(1)招标范围:液化氮气,具体采购物资见供货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交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

(3)服务期限:24个月。自2026年1月17日起至2028年1月16日止(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交货期: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液体氮气订货通知的8小时内送货上门。如果招标人的液体氮气使用量有规律或可预估,投标人将根据最近五次送货记录为基础进行用量预估,来安排随后的送货计划。

(4)质量标准执行《GB/T8979-2008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中“高纯气体”等相关标准,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及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规定、标准及要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