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26年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资金来源为工会经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吉林师范大学2026年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 吉林师范大学计划采购总价约252万元的节日慰问品提货券。按全年5个节日(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分批采购米、面、油、肉、蛋、奶、粽子、月饼、坚果、调料、洗护用品等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人单次节日慰问品发放金额为300元的提货券,潜在供应商在券面值基数的基础上给予相应折扣优惠。最终四平市、长春市各选择一家符合服务需求的商超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 为吉林师范大学选择一家商超,作为本项目在四平市供货的供应商;
二标段: 为吉林师范大学选择一家商超,作为本项目在长春市供货的供应商;
2.5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限价系数为100%;
2.6供货地点: 一标段为吉林省四平市;二标段为吉林省长春市;
2.7供货周期: 自提货券发放之日起1年内。供货商须分别在5个节日前按采购人要求提前10个工作日交付提货券;
2.8供货方式: 按实际需要在营业时间内,由教职工到指定商超凭提货券自行提货;
2.9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学校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无不良记录,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
3.2投标人须在本项目的供货地点,具有符合本项目供货需求的经营场所;
3.3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期三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5近一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10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获取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一标段500元,二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工
电话:135-8165-0451
邮箱:gxczp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