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南太子湖人工智能创新园项目地铁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南太子湖人工智能创新园项目地铁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8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太子湖人工智能创新园项目地铁监测,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太子湖人工智能创新园项目地铁监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太子湖人工智能创新园项目地铁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
5.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7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15时00分
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工
电话:135-8165-0451
邮箱:gxczp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