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新建100MW独立混合储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XY-2025-102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 招标条件
台安县新建100MW独立混合储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40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0565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本项目为独立调频电站,拟采用先进的飞轮储能技术加磷酸铁锂电池组成,容
量为100MW。拟新建飞轮储能装置和磷酸铁锂以及配套电气、控制及土建工程。新建1座220KV升压站,经1回路220KV线路接入黄沙220变电
站220KV母线,新建线路采用JL/GIA-240型钢芯铝绞线,线路长度不到1km,接入黄沙220KV变电所自有出线间隔1个,最终以接入系统批复
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台安县新建100MW独立混合储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台安县新建100MW独立混合储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
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下列要求,并在人总住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1) 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送电工程、变电程) 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 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上能力。2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4)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投标仅限二个(含)以下单位(≤2家)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施工单位应当作为联合体率头人。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工程总承包 项目总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4)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后,不得再以自已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 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到2025年11月1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沈阳市
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工
电话:135-8165-0451
邮箱:gxczp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