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共享智慧中药煎药中心院内信息化平台开发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银川共享智慧中药煎药中心院内信息化平台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NXJY-2025-045(C4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元
最高限价:700000元
采购需求:银川共享智慧中药煎药中心院内信息化平台开发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2)275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4、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17:00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