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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锐达联合厂房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2 浏览次数:2

新疆锐达联合厂房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金内招字[2025]XJJZN-110-3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锐达联合厂房(含1#和2#)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5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锐达防护装备销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含但不限于:本系统适应于锐达联合厂房整体数字化平台、数字化工厂的建设;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文件所说明的网络、弱电、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其他详见第五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锐达联合厂房(含1#和2#)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锐达联合厂房(含1#和2#)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良好承诺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④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2、供应商并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施工、调试、维修、质保等相关配套服务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5、供应商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到2025年11月17日19时00分、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层开标厅)

十、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