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卫生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一、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卫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卫生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ND-2025-125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名招标控制价投标人资格要求称(元)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代理商须具有投标产品有关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商须具有A眼科设投标产品有关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备采购256889.00册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4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
③代理商应提供与投标产品有关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商应提供与投标产品有关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④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据;
⑤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出具的供应商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⑥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无失信等记录查询证明截图。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清楚注明项目名称,否则不予受理。
3.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24日13时3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