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卫学院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一章、竞争性商公告
(招标编号:CTZX-ZB25-111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
一、 招标条件
本激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卫学院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激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默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卫学院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详见商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激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卫学院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激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卫学院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接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槎商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下列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3.2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财务报表):
3.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社保部门开具的凭据)(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5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公告》(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渠道: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信用查询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可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即时查询信用项,采购人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2.商文件的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3.竞争性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漯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