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BYY-2025111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汉台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其他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汉中市汉台区环卫车辆定点维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汉台区环卫一体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汉台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3供应商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资质):
3.4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采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7日08时00分到2025年11月2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