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2025-2027年LNG加气站双泵橇装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投资,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2025-2027年LNG加气站双泵橇装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能超最高限价,如超最高限价,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
2.2计划资金:预计总金额为6000万元(含税)。
2.3 交货地点:(请登录)
2.4 交货期限及质保期:自接到采购人在本项目框架协议下云梦泽系统下发订单之日起至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不超过60个日历天。将设备运抵交付现场,从通知进场安装到安装完毕不超过30天。整套设备质量保证期为5年(若不能满足,则作为投标否决项)。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止。
2.5 招标范围: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2025-2027年LNG加气站双泵橇装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2.6 技术质量要求: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及附件2技术规格书。
2.7其它需要说明事项:①验收:招标人应在设备安装完毕15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物资验收入库单》。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招标人验收结果为准。如未能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招标人所在地的产品质检部门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验收依据。②付款方式:投标人依据招标人在本项目框架协议下下发的采购订单及《物资验收入库单》,到招标人承办部门按批次申请办理结算事宜;货物分批交付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批次货物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在该批次货物验收合格2年后无质量问题,投标人出具质量保函后,招标人无息返还。每次结算付款时招标人按照不低于该批次货款30%的比例向投标人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是否支付承兑汇票,以及支付承兑汇票的具体比例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如未按期交付货物造成招标人损失、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未能按照承诺做好售后服务的,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全额赔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必须为LNG加气(液)机(加注装置)和LNG加气站箱式橇装设备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3.1.3投标人生产的LNG加气(液)机(加注装置)和箱式撬装加注装置应具有国家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防爆合格证》(提供对应查询网站网址及结果查询截图),且防爆等级不低于ExdeibIIAT4Gb。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中油卡机连接测试报告(满足中石油收费系统卡机链接)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1.4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D2级及以上)、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
3.2财务要求:
3.2.1 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起计算。提供书面承诺函。
3.2.2出具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截至投标截止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上一年度(2024年12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4个:封面页/首页、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扫描件。资料模糊不清或不是本项目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的不予认定,时间以结算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在2023年度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评价被评为D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3.6.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3.6.3投标人的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存在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管理人员亲属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3.6.4须对反商业贿赂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1月20日16:00:00至2025年11月2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