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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维保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5-11-25 浏览次数:2

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维保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维保服务的响应单位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5日15:00整(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维保服务

2、采购编号:SZHR2025-S-C-07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510000.00)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6、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维保服务项目为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的维保服务,所涉及的设备为气象精密仪器,为了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的长期稳定安全工作,确保各系统高效运行,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准确性,按照运行规范、响应及时、数据准确、管理有效的运行维护管理要求,现将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维保服务委托给行业内的专业技术公司具体实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响应单位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专业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

(1)经办人的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须与参加磋商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售价:300元,现金收讫,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时间:2025年12月5日14:30时起至15:00时止(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5:00整(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5日15:00整(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