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第二中学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省2025-11-26
常宁市第二中学的常宁市第二中学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第二中学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ZF2025-84;
3、采购项目预算:709368.00元;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内完工。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预算(元)|
|1|709368.00常宁市第二中学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1|709368.00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3日17:00止,每日09:00-12:00,14: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
2、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或授权委托书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打印,手写不受理;投标人对原件项目代其本人亲笔签署);
(2)营业执照证明;
(3)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税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情形);
(7)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即视为满足上述(3)、(4)、(6)条件。
备注:1、在购买磋商文件时经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或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即公章),不接受复印件和扫描,且复印件字迹公、公章印鉴清晰。
2、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8月份至2025年10月份,若为季度申报请提供2025年第三季度佐证证明。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00时(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