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双江自治县县城供水及配套管网建设工艺电气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31.5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工艺电气设备1批,采购金额8315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双江自治县县城供水及配套管网建设工艺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双江自治县县城供水及配套管网建设工艺电气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状况说明);
②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但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备注以上①-②-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项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各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
2.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
2.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
2.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2.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
注:①本项目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的“工业”
②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方式及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委员会评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为所供货物提供技术服务和售后维护所需的技术人员并
提供相关证书。
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供货能力与技术服务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2日08时30分到2026年03月0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3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交货期: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3.交货地点:双江自治县县城供水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部,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性标准及行业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的起诉供应的产品、设备必须是全新的设备,所选用的零、部件应采用全新优质材料制造,提供承诺函。
5.质保期:质保期不少于2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资格条件中所对应的资格要求,牵头人必须是具备供货能力的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确认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9.获取招标文件(邮箱)
请于2026年03月02日至2026年03月06日(五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邮箱报名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①报名需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印件)(上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②邮箱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加盖鲜章后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发至以下邮箱。
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03月23日下午14时30分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