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关于@天津市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车辆轮胎集中更换与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XCP-2026-H-03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车辆轮胎集中更换与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478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车辆轮胎集中更换与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进口产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车辆轮胎集中更换与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车辆轮胎集中更换与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3月04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11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将“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 xx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获取文件及资料领取表;(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4)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14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以投标人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