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哈尔滨市双城区中小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入围项目
受哈尔滨市双城区教育局委托,对哈尔滨市双城区中小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区中小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YC[2026]FW016
(三)、资金来源:学生自费
(四)、价格标准依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供餐的价格标准由各个学校家长代表从本次入围选定的校外供餐单位(服务商)名单中,通过集体考察、投票选定具体校外供餐单位,并与选定的校外供餐单位协商确定供餐质量、餐量、价格、缴费方式、服务周期等。
(五)、服务内容:哈尔滨市双城区中小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入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数量:推荐综合得分70分(含70分)以上投标人为入围候选投标人。所有入围投标人进入哈尔滨市双城区教育局供餐单位数据库中,具体使用情况由相关学校或学校家长委员会在数据库中选择。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八)、合同履行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HACCP或IS022000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承诺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生产用水、餐具消毒、食品贮存、餐食配送遵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黑龙江省校园食品配送服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
5、投标人承诺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的有效期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6、投标人承诺配备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和符合要求的保温设施;且服务商在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至少一辆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的证明材料,如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车辆正面带牌照片;如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车辆正面带牌照片、租赁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人承诺符合“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要求,与市场监管局智慧平台对接,实现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并全程公开;
8、投标人承诺具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具有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员(或营养师),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员(或营养师)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承诺具有“桶餐进班”配餐能力;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11、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潜在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
12、投标人承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13、投标人承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14、承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0日(休息日除外),每日8:30—16:30。
2、方式:通过邮件获取。潜在供应商将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拟参与项目名称、汇款截图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26.com后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
3、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3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代理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