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栖凤失能老人照护楼公建民营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广元市昭化区栖风失能老人照护楼公建民营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4200.00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元市昭化区栖凤失能老人照护楼公建民营运营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元市昭化区栖凤失能老人照护楼公建民营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元市昭化区栖凤失能老人照护楼公建民营运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要求(描述:(1)投标人应为具有专业养老服务或专业医疗服务经营范围或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或医疗机构)
2、特定资格要求(描述(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属于联合体投标的可不响应此项内容)
2.1本次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由2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现场或网上(网络获取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邮标题需备注公司全称+项目名称))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元市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经 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