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讯#广东喜粤印务有限公司通用辅料采购项目(2025年)-第一批招标公告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广东喜粤印务有限公司通用辅料采购项目(2025年)-第一批
招标编号:0692-2620MZ02075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项目概况:为满足日常生产需求,招标人以招定点供应商的形式,根据实际需求不定期向各中标人(定点供应商)采购缠绕膜、封箱胶带、牛皮纸、瓦楞纸等商品,包含内容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二、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项目性质:货物类。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含税308.5万元,其中第一年度预算为不含税45.5万元、含税51.42万元,第二年度预算为不含税91万元、含税102.83万元,第三年度预算为不含税136.5万元、含税154.25万元。
框架协议执行模式:招标人与各中标人签订本项目框架协议,并按照"一年一评"的方式,在第一供货年度与第二供货年度期满前,对各中标人的供货服务进行年度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各中标人下一年度供货资格及供货比例。
2.供货期:自项目框架协议签订生效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共分为三个供货年度,第一年度为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日至2026年12月31日;第二年度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第三年度为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交货地: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车陂村广东喜粤印务有限公司
3.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招标内容|单位|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中标人数量|
|1|广东喜粤印务有限公司通用辅料采购项目(2025年)-第一批|1项|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3名中标人|
备注:本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须大于等于5个,中标人数量为3个中标人;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5个,本次招标失败。
4.合格投标人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复印件)。
4.2.投标人近3年(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4.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②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3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6.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3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将查询结果至屏蔽图签名。
注2: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的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发生行贿行为,且投标在生效的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发生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购买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副本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扫描件)。
5.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月16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4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4.本项目允许以快递、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邮费自理),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2026年4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