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宁东区域火电企业脱硫防腐修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东区域火电企业脱硫防腐修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2234,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包括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区域单位宁东区域: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宁东电厂)、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宁东公司)、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简称灵武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简称鸳鸯湖公司)共四家单位的脱硫防腐修理一体化招标工作。
(1)鸳鸯湖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鸳鸯湖一期)为2×660MW超临界燃煤直接空冷汽轮机发电机组。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鸳鸯湖二期)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直接空冷汽轮机发电机组。全部采用石灰石湿法脱硫一炉一塔。脱硫系统主要包括烟气系统、吸收塔系统、石膏一二级脱水及石膏储存系统、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浆液排出系统、工艺水系统、工业水系统等。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东南约 64.5km的鸳鸯湖矿区内,磁窑堡镇东北约2.5km,北距307国道约5k m,东北距磁窑堡供水站约0.92km,西距灵武市约34km,距离银川市约64.5km。
(2)灵武公司: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的灵武市境内,地处灵武市区北 6km 的东塔镇果园村马场湖附近,离银川市约 52km,交通方便。全厂现役机组包括一期(#1、#2)机组 2 ×600MW 亚临界燃煤空冷机组、二期(#3、#4)机组 2×1060MW 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脱硫系统主要包括烟气系统、吸收塔系统、石膏一二级脱水及石膏储存系统、废水预处理系统、事故浆液排出系统、工艺水系统、工业水系统等。
(3)宁东公司: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西北15km,装机容量2×1000MW,脱硫系统主要包括烟气系统、吸收塔系统、石膏一二级脱水及石膏储存系统、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浆液排出系统、工艺水系统、工业水系统等。
(4)宁东电厂:国能宁东一期、二期机组容量分别2×330MW、2×660MW,总装机1980MW。一期机组于2010年年底投产,二期机组于2017年年底投产,脱硫系统主要包括烟气系统、吸收塔系统、石膏一二级脱水及石膏储存系统、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浆液排出系统、工艺水系统、工业水系统等。电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厂址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运输方便,交通便利。
2.1.2招标范围:宁东区域(鸳鸯湖公司、灵武公司、宁东公司、宁东电厂)4家单位脱硫系统吸收塔塔体及浆液循环泵叶轮、泵壳、吸收塔塔体、喷淋管支撑、净烟道、湿式除尘器壳体等磨损、腐蚀部位防磨防腐修理。
鸳鸯湖公司一、二期四台机组脱硫设备、管道防腐修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四台机组吸收塔塔壁漏点处理及防腐修复;四台机组吸收塔托盘梁漏点处理及防腐修复;四台机组吸收塔原净烟道漏点焊补及修复;四台机组吸收塔浆液循环泵叶轮返厂修复;四台机组吸收塔浆液循环泵泵壳出入口大小头渗漏点打磨、焊补、防腐修复;四台机组吸收塔浆液循环泵前后护板防腐防磨修复;修后设备文明卫生治理,与原设备色标保持一致。
灵武公司一二期脱硫系统浆液泵防磨修复:一二期脱硫浆液泵(吸收塔浆液循环泵、石膏排浆泵、强制循环泵、石灰石供浆泵)泵体、泵盖、叶轮、前、后护板及出入口内衬管道(DN50-DN1200)碳化硅防磨修复,修后设备文明卫生治理,与原设备色标保持一致。
宁东公司脱硫系统、制浆系统衬胶管道防腐修复,脱硫系统吸收塔、烟道、罐体、池的防腐修复,吸收塔内喷淋管道和喷嘴进行防腐修复,浆液管道采用光固化防腐材料防腐,脱硫浆液循环泵过流部件及管道清洗、打磨、堆焊、耐磨层处理修复,修复后叶轮动平衡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及材料合格证明,修后设备文明卫生治理,与原设备色标保持一致。
宁东电厂一期、二期浆液泵过流部件、进出口管道耐磨修复;吸收塔衬胶管道、玻璃钢(FRP)管道修复、陶瓷喷头脱落修复、制浆系统衬胶管道防腐修复;吸收塔、湿除、烟道、湿除循环水罐防腐修复、机械通风塔防腐修复、高速混床人孔门防腐修复,修后设备文明卫生治理,与原设备色标保持一致。
以上工作涉及到的施工、设备、耗材、材料运输等由投标人负责。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服务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项目地点: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二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一、二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设备防腐(或衬胶更换)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07 17:00:0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