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更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2026年无人机智慧机场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GXTFZB-2026-TF-04040)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2026年无人机智慧机场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包1;(002)标包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包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内容;
(002标包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4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1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南宁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
七、其他
本比选项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2026年无人机智慧机场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GXTFZB-2026-TF-04040),比选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2026年无人机智慧机场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提供无人机智慧机场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采购预算:96万元(含税)。
1.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
标包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区域 采购预算(含税) 中选人数量
标包1 无人机智慧机场技术服务 4套 贵港市港北区 768000.00元 1名
标包2 无人机智慧机场技术服务 1套 平南县 192000.00元 1名
合计 960000.00元 2名
备注:本项目不限制参选人中选标包数量,可兼投兼中。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服务响应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部署与调试工作。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2参选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国内无人机销售或无人机租赁有效业绩至少一份。(按比选文件第六章业绩情况表的要求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中国通服供应商不良行为目录及认定处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14日8时30分至2026年4月17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南宁市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售出不退),转账时备注“XX项目文件费”。
4.6邮件报名者请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向比选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4)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5)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比选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并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比选文件。报名邮件发送后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比选文件的请致电确认。
4.7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潜在参选人承担。
4.8获取比选文件注意事项:文件费未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未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报名邮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本项目参选。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导致逾期到账或邮件系统原因导致报名邮件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成功的风险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
5.3参选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