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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供水主管新建及改造项目一标段桩基检测与施工期周边受影响结构物检测与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16 所属分类: 电力招标

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供水主管新建及改造项目一标段桩基检测与施工期周边受影响结构物检测与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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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26FZXH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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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供水主管新建及改造项目一标段桩基检测与施工期周边受影响结构物检测与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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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4999929.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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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如有):2499964.5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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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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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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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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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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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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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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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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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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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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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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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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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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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与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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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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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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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9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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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99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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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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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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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签订合同内容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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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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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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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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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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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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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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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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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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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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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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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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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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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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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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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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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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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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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具有:1、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桥梁及地下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若为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应取得省外入闽检测机构在闽备案证书,在资质许可(备案)范围内在闽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须提供有效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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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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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报名采用下列方式:(1)投标人先将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或电汇公司账户,再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采购公告附件)、转账或电汇的银行回单、单位(或公司)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报名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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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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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2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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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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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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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投标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