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镇黄花峪村高标准“瑞香红”苹果园栽植及设施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东南镇黄花峪村高标准“瑞晋红”苹果园栽植及设施配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5.9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高标准“瑞香红”苹果园52亩,并配套滴灌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南镇黄花峪村高标准“瑞香红”苹果园栽植及设施配套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南镇黄花峪村高标准“瑞香红”苹果园栽植及设施配套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并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5)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5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证明:提供截止至硅商时间前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委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6日08时00分到2026年04月2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注明办理事项及有效期,谢绝邮寄)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经 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