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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2026年ETC车载终端(OBU)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17 所属分类: 电力招标

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2026年ETC车载终端(OBU)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票有限公司2026年ETC车戴终端(0BU)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督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具他资金12600000.00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ETC车载终端(OBU)采购,1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ETC车载终端(OBU)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ETC车载终端(OBU)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美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台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具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院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要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本项目仅接受所投ETC车载终端(OBU)设备的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代理商、经销商、分销商或其他非制造商实体不具备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0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

七、其他

本次招标采购入围3家供应商,每家供应商的供货量10万台。台同签订单价为入围3家供应商中最低投标单价(单位为元,四会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部分)。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如有中标候选人不接受本项内容,可在此期间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放弃入围资格,入围供应商按评审次序递补。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