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选聘项目(具体以公司申报为准己由项目审批/核准/音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有三个标段,每标段拟发行金额为10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债务融资工具(一);
(002)第二标段:债务融资工具(二);
(003)第三标段:债务融资工具(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债务融资工具(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一般主承销商资格;
(2)本项目可由分支机构直接参加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联合体协议书需共同签字盖章,未签字盖章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一般主承销商资格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002第二标段:债务融资工具(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一般主承销商资格:
(2)本项目可由分支机构直接参加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联合体协议书需共同签字盖章,未签字盖章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三证台一”营业执照副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一般主承销商资格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003第三标段:债务融资工具(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一般主承销商资格:
(2)本项目可由分支机构直接参加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美任,且联合体协议书需共同签字盖章,未签字盖章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一般主承销商资情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17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6日13时30分
七、其他
二、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度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选聘项目(具体以公司申报为准)
第一标段:债务融资工具(一)
第二标段:债务融资工具(二)
第三标段:债务融资工具(三)
本项目所指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为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中市协发[2026]44号《关于优化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四种产品及对应的专项或主题产品。
本项目共有三个标段,每标段拟中1家单位,开标顺序按标段编号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报名,但每家投标单位的累计中标标段不得超过1个。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目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三、预算金额(年承销费率):
年承销费最高限价为本次债券实际发行规模的0.1%,投标人按照费率进行报价,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承销服务费的最高限价,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为防止恶意竞争影响项目工作质量进度,设定最低限价为本次债券实际发行规模的0.05%。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一股主承销商资格:
(2)本项目可由分支机构直接参加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联合体协议书需共同签字盖章,未签字盖章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一般主承销商资格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特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的书面声明。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上网之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5月6日13:00(北京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13:30(北京时间)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经 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