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开封人才创新产教融合基地项目(一期)食堂灶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开封人才创新产教融合基地项目(一期)食堂灶间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DCZBHT-2026-1203
二、采购需求:
1.交货(服务)期限:合同签订35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
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3.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人才创新产教融合基地项目(一期)食堂灶间设备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公司成
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
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3.6、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发布公告日
期)。供应商下载文件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
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2.报名时间内需将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接收采购
文件的电子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
授权委托书原件。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