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最新标讯》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精华段星级游船配餐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XS-2026-LJFJMSQ-02)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精华段星级游船配餐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00 万元,招标人为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市场拓展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精华段星级游船配餐服务采购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精华段星级游船配餐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精华段星级游船配餐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投标人。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主体业态包含但不限于集体用餐配送。
3. 本项目不接受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
(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 联合体中一方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主体业态包含但不限于集体用餐配送,并承担相应的职责。
5. 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招标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7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受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市场拓展处 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就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精华段星级游船配餐服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精华段星级游船配餐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XS-2026-LJFJMSQ-02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精华段星级游船配餐服务采购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约 2500 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投标人。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主体业态包含但不限于集体用餐配送。
3. 本项目不接受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
(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 联合体中一方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主体业态包含但不限于集体用餐配送,并承担相应的职责。
5. 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招标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售价及获取:
1. 发售时间:2026 年 07 月 10 日至 2026 年 07 月 17 日(工作日),每日上午 9 时—12 时,下午 15 时 00 分—17 时 00 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300 元,售后不退。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 (4) 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但不限于集体用餐配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有一方提供即可;
(5) 投标人股东信息打印件(投标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股东信息并打印)。
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 万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银行账户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十、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可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字,如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未按时签字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