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最新标讯》宝山路街道退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T-26-0702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宝山路街道退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品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94400 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宝山路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根据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要求,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拟对辖区退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年度普遍走访慰问。本项目拟选取 1 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慰问品(床上用品四件套)的供应及配送,预估数量 1972 套。供应商按产品单价报价,实际支付金额按照中标单价乘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山路街道退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宝山路街道退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本项目投标产品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全新产品;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7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代理公司现场(现场报名者请先发送邮件至邮箱,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完成投标人注册),投标文件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现场现金支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宝山路街道退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品采购
2、项目编号:MT-26-07021
3、预算金额(元):394400 元
4、最高限价(元):394400 元
5、采购内容:根据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要求,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拟对辖区退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年度普遍走访慰问。本项目拟选取 1 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慰问品(床上用品四件套)的供应及配送,预估数量 1972 套。供应商按产品单价报价,实际支付金额按照中标单价乘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6 年 07 月 10 日至 2026 年 07 月 17 日(现场报名时间 上午 9:30-11:00,下午 13:3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代理公司现场(现场报名者请先发送邮件至邮箱,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完成投标人注册)
4、招标文件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现场现金支付)
(三)、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注 复印件或上传的彩色扫描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 年 07 月 31 日 10:0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上海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 年 07 月 31 日 10:0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上海市
(六)、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档 1 份(U 盘,应包括投标文件 Word 版及含签字盖章的 PDF 版,并保证正常读取,投标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并密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此项除按投标文件内装订的,请另外提供单独打印的手持件一份,单面打印)。
3、投标样品一份。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