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吉林省长春市长春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省份:吉林
时间:2026-07-11
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TC2695049
1.2 项目名称:长春市长春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1.3 采购需求:为全校师生(约3300人)提供优质餐饮服务,涵盖食堂全流程运营管理,包括原材料采购、餐品加工、窗口服务、卫生清洁、设备维护、食品安全管控、营养配餐设计、日常经营协调及应急事件处理等。
1.4 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
1.5 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吉教规〔2023〕2号)等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1.6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1.7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注:服务期内,经采购人考核服务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或不服从采购人安排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B级以上(含);投标人应具备HACCP或ISO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车辆应急配送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4 人员要求:服务团队中应至少涵盖经理1名、食品安全总监1名、食品安全管理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营养指导人员1名(注册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厨师1名,以上服务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资格证及健康证。
2.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拒绝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的企业参与投标;不接受3年内出现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服务企业参与投标。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供应商在近三年的餐饮经营期间,在财务管理、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无任何不良记录。
2.9 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购买采购文件:
(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B级以上(含)的佐证材料;
(3)HACCP或ISO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标书款汇款凭证。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8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