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天津理工大学清真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省份:天津
内容:
天津理工大学清真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GP-2026-F-15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理工大学清真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理工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理工大学清真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理工大学清真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2〕67号)文件要求)。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 供应商须提供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本市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包含餐饮服务管理(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2024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经〔2024〕4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须具有民族事务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或相关备案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17日16时3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