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奎屯锦祥商贸有限公司2026年食材采购项目(调味品、干货、鲜面类)招标公告
省份:新疆
内容:
奎屯锦祥商贸有限公司2026年食材采购项目(调味品、干货、鲜面类)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04-ZB021-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 一、招标条件
本奎屯锦祥商贸有限公司2026年食材采购项目(调味品、干货、鲜面类)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5万元,招标人为奎屯锦祥商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材采购(调味品、干货、鲜面类)(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奎屯锦祥商贸有限公司2026年食材采购项目(调味品、干货、鲜面类)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奎屯锦祥商贸有限公司2026年食材采购项目(调味品、干货、鲜面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3. 供应商须具备对应品类许可证明(生产型企业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型企业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全部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原件附授权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如依法免税,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原件;
6.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
7.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及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 供应商对提供有效证件的承诺;
9. 供应商须提供在规定时限内履行交付符合食材安全要求的配送能力承诺;
10. 供货商须具备不少于2辆具备冷藏功能的运输车辆用于本项目的配送工作(运输车辆需提供行驶证,不是自有运输车辆提供车辆租赁证明);
11. 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14. 供应商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1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6.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以上2-13项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7日10时00分到2026年07月23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
1. 各报名单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资料齐全后发送本项目响应文件至报名单位邮箱,报名成功后开标当天携带纸质版报名材料(加盖公章)一份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2. 各报名单位携报名资料至现场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6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奎屯市
## 七、其他
7.1 项目名称:奎屯锦祥商贸有限公司2026年食材采购项目(调味品、干货、鲜面类)
项目编号:202604-ZB02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地址:奎屯市
预算金额:调味品干货类年度采购金额150万元;鲜面类年度采购金额25万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内容:食材采购(调味品、干货、鲜面类)(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1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续签合同期间价格不予调整,签订合同累计不超过3年。
供货期限:采购方提前1日向供应商下订单,供应商次日按照采购方供货单据进行供货,采购方在紧急情况下的订单,供货配送不应超过1小时。
7.2 售价: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报名费缴纳方式:网银转账(转账信息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资金类型)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前汇入账户(投标单位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账户);缴纳成功后需提供银行回执加盖公章,与报名资料一同递交(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报名费概不退还)。
7.3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日历日。
7.4 报名所需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获取人身份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3. 报名费缴纳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
4. 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加盖公章)。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