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校园餐供餐服务企业项目招标公告
省份:吉林
内容: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校园餐供餐服务企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校园餐供餐服务企业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校园餐供餐服务企业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0日16时00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7日10时00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六、其他
项目概况: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校园餐供餐服务企业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 项目编号:JLZQ-ZCFW-2026088
2.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校园餐供餐服务企业项目
3. 采购内容:入围家数5家,服务约23000人;营养配餐以每天实际配送数量乘以单价进行计费;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服务合同由学校一年一签。餐标的确定,学校应充分征求家长代表的意见,采取投票的方式确定餐标。确定单一餐标的,通过有效得票达到50%来确定;确定多种餐标的,由家长自行选择。中标单位可根据各学校实际就餐人数据实结算(具体以各学校签订合同为准)。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4. 服务区域及服务对象: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17所学校,约23000人
5. 供货时间:供货商按照甲方需求定时配送到指定位置(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6. 供货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及行业相关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七、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中包含“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必须为“A”级。
3. 投标人须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
4. 投标人须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提供投保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5. 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1人;团队中要配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员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公共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或营养指导员等),服务团队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6. 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3-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5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或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7. 投标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拒绝参与投标。
(5)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
(6)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 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配餐企业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八、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持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中包含“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必须为“A”级,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新年度证明材料);
(3) 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4) 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人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并加盖公章;
(5) 提供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信誉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8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