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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北电力正源公司2026年子公司、战新产业、原集体企业第四次服务授权框架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09 所属分类: 电力招标


国网湖北电力正源公司2026年子公司、战新产业、原集体企业第四次服务授权框架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单位为湖北正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湖北正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成交单位与项目实际需求单位签订采购合同(项目实际需求单位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项目需求单位/合同签订单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请登录)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响应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承担所响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成交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响应供应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供应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响应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77号),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响应供应商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


(8)响应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响应供应商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


(9)其他。


3.2 响应供应商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请登录)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如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响应供应商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响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响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响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响应供应商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响应文件或代行办理响应事宜。


3.7各响应供应商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