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五垴山风电场(四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XJYZB-ZC2026-081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五垴山风电场(四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成交人出资100%,招
标人为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五垴山风电场(四期)项目规划装机5.00万千瓦。估算总投资2.56亿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五垴山风电场(四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五垴山风电场(四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及项目管理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提供
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 有效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和财务情况 说明书(或附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若企业成立时间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满一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
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连
续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拟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非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类似业绩要求:供应商(含股东或控股单位,需提供相关组织机构关系证明材料)2021 年1月1日起至今应当至
少承担过1项类似风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业绩(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书或验收证明
或核准批复文件等资料)。
4.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条件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处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
破产状态近三年未出现经营异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事故事件问题,未因不
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磋商项目的政府采购活
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4日17时30分到2026年08月2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09时0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