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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6年原集体企业和子公司服务第六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16 所属分类: 电力招标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6年原集体企业和子公司服务第六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单位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批次招标项目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见下表:


序号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001


生产辅助技改大修工程施工


包1~包3



002


生产辅助技改大修工程监理


包1



003


消防服务


包1



004


办公服务


包1



005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


包1



006


科技科研


包1~包2



007


安保服务(一招到底)


包1



008


造价咨询(一招到底)


包1



009


车辆服务(一招到底)


包1


10 


010


保险服务(一招到底)


包1~包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中标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77号),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9)其他:/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的全部规定和3.2款的相应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08月14日-2026年08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