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塔湾园区小型消防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塔湾园区小型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8.700971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塔湾园区小型消防站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湾园区小型消防站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塔湾园区小型消防站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5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工
咨询电话:135-8165-0451
邮 箱:gxczp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