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项目:贡山县特色农产品沪滇产业园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YQ-ZB-26041-NJ)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怒江傈傈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贡山县特色农产品沪滇产业园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10万元,招标人为贡山县旅游文化产业扶贫投资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100000.00元(大写:伍佰壹拾万元整)。采购需求:本 项目为贡山县特色农产品沪滇产业园生产线设备采购(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 包含以下三条生产线:油炸蔬菜加工线(A线-1F):涵盖蔬菜前处理、漂烫、油炸、脱油、调味、包装等全流程设备。烘焙加工线(B线-2F):涵盖烘焙类食品的和面、醒发、成型、
烘焙、冷却、包装等全流程设备。茶叶精制线(C线-3F):涵盖茶叶备料(筛分/除杂/烘 焙)、匀堆、压制、烘干、包装、审评及理化检验全流程设备。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第四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贡山县特色农产品沪滇产业园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贡山县特色农产品沪滇产业园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若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若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若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 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4)若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 商户营业执照”:(5)若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3年度、2024 年度、2025年度)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成立以来 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 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对于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必须符合 相应规定或要求。
2.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文)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查实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8日17时30分
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请各投标人于2026年8月24日至2026 年8月2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下同),获取采购文件,注: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采购文件每份售价600.00【大写:陆佰元整】元,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受贡山县旅游文化产业扶贫投资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委托,对贡山县特色农产品沪滇产业园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 本项目资格要求和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YQ-ZB-26041-NJ。
2、项目名称:贡山县特色农产品沪滇产业园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100000.00元(大写:伍佰壹拾万元整)。
4、最高限价:5100000.00元(大写:伍佰壹拾万元整)。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贡山县特色农产品沪滇产业园生产线设备采购(包含设备采购、安 装、调试及验收),包含以下三条生产线:油炸蔬菜加工线(A线-lF):涵盖蔬菜前处理、
漂烫、油炸、脱油、调味、包装等全流程设备。烘焙加工线(B线-2F):涵盖烘焙类食品
的和面、醒发、成型、烘焙、冷却、包装等全流程设备。茶叶精制线(C线-3F):涵盖茶 叶备料(筛分/除杂/烘焙)、匀堆、压制、烘干、包装、审评及理化检验全流程设备。具体 要求以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 验收)。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满足业主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9、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标段(标包)划分情况:本采购项目不划分标段。
1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争(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 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若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若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若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 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4)若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 商户营业执照”;(5)若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3年度、2024 年度、2025年度)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成立以来 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 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对于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必须符合 相应规定或要求。
2.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文)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查实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政策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文)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文)”的规定执行。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 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的规定执行。
(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执行。
(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的规定执行。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请各投标人于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获 取采购文件,注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
2、采购文件每份售价600.00【大写:陆佰元整】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15日上午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9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