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项目: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大刘小学学生餐厅食材供应及经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WJS-2026-082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大刘小学学生餐厅食材供应及经营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大刘小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学校餐厅米、面、油、调料类、蔬菜类、水果类、蛋类、糕点类、鲜肉类、鱼虾等食材配送以及学校餐厅经营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大刘小学学生餐厅食材供应及经营管理项目A包;(002)漯 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大刘小学学生餐厅食材供应及经营管理项目B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大刘小学学生餐厅食材供应及经营管理项目A包)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 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6 年1月1日以来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2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大刘小学学生餐厅食材供应及经营管理项目B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 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6 年1月1日以来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4日09时30分到2026年08月28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受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大刘小学委托,就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大刘小 学学生餐厅食材供应及经营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大刘小学学生餐厅食材供应及经营管理项目
1.2项目编号:ZWJS-2026-0824
1.3采购内容:学校餐厅米、面、油、调料类、蔬菜类、水果类、蛋类、糕点类、鲜肉类、鱼虾等食材配送以及学校餐厅经营管理;
1.4包段划分:A包:学校餐厅米、面、油、调料类、蔬菜类、水果类、蛋类、糕点类、鲜肉类、鱼虾等食材配送;
B包:学校餐厅经营管理;
1.5预算金额:约90万元/年(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据实结算);(其中A包:按学校周边5公里内大型商超对应产品价格的100%,B包不超过总费用的30%:)
1.6服务期限:A、B包段服务期限为一年:
1.7供货地点: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大刘小学;
1.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 标准及要求并保证所供食材安全健康并可追溯产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且在 保质期内不得提供过期、变质、包装损坏影响食用等食品,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1.9其他要求:供应商可以投报多个包段,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包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 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6 年1月1日以来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同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6年08月24日至2026年08月2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2报名需要: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②营业执照(副本)(以上 需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4份)。
3.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