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内食堂猪肉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内食堂猪肉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350001]JK[GK]2026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监内食堂猪肉配送服务,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采购"三无"商品,不销售伪劣、假冒、变质、过期商品
服务期限:一年
送货要求:每周送货3-4次,按需送达指定地点
资质要求
企业类型: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必备证件: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时间节点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1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3日 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3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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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内食堂猪肉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包1(监内食堂猪肉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24,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30100-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内食堂猪肉配送服务 1(项) 否 监内食堂猪肉配送服务。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监管安全、质量标准和食品卫生要求。不采购和销售“三无”商品;不进无证商贩货物;不销售监狱明令禁止、影响监管安全的物品;不销售伪劣、假冒、变质、过期商品;物资储存必须防止受潮、霉烂变质、虫蛀鼠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0 批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中标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时,按时按量送达指定地点(每周大约送货3-4次,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为小型、微型企业: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详见第七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第七章。;(3)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09-01至 2026-09-0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