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来宾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禽蛋、调味品、日用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BGXHQ2026‑G3‑0001‑LB)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市辖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禽蛋、调味品、日用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来宾市第二中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来宾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禽蛋、调味品、日用品
2.2 项目编号:LBGXHQ2026‑G3‑0001‑LB
2.3 项目地点:来宾市第二中学。
2.4 招标范围:采购1家供应商对来宾市第二中学食堂进行禽蛋、调味品、干货、日用品、餐厨用具类的供货,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5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 特殊要求:来宾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包含①调味品及干货、日用品餐厨用具;②冻品类;③蔬菜类;④鲜肉类;⑤大米、花生油、调和油、面粉等五大类采购,为了保障配送服务能力和供应链稳定、分散供应风险,本项目实行“不兼投”原则;每个供应商只能投五大类中其中一个,若某供应商同时投2个及以上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具备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9月0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09月11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4.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本项目招标文件可代办邮寄(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要办理邮寄业务的投标人请将标书费汇入指定账号:
转账时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
①个人代企业转款标书费,请备注“代XX公司转XX项目标书费”(如项目名称太长可以简写);
②直接由企业对公转款标书费,请备注“XX项目标书费”(如项目名称太长可以简写)。
汇款后请将邮寄信息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及时致电我公司,以便办理邮寄业务。
4.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购买招标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3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gxzb2026@163.com
联系人:于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6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