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新寿险公司ALM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供应商征集招标公告
省份:上海
内容:
一、征集时间
2026年9月22日-9月28日
二、项目需求
根据《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系统(或模型工具)应当至少具备以下功能:
(一)测算资产负债匹配指标;
(二)支持对资产负债匹配指标传导机制与限额管理的监测和控制;
(三)测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退保风险等风险因素对资产负债匹配状况的影响;
(四)测算业务规划、保险产品分红和万能结算政策、资产配置政策等内部决策及其变化对资产负债匹配状况的影响;
(五)支持在不同假设情景下实施资产负债管理压力测试。
为满足上述要求,同时结合新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工作的内部管理需要,按“急用先行,优先满足监管报送要求;聚焦核心,逐步提高资负管理能力”原则,分阶段推进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本项目拟采购供应商提供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报表报送模块的服务。具体如下:
1. 严格根据监管要求的计算范围及口径,完成《人身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报表》的数据采集、报表生成及监管报送,实现资产负债相关基础数据和匹配指标的计算。
2. 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的功能:基于采购人业务规划与资产配置政策对采购人关键经营指标至少未来3年的测算,测算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未来各年主要业务线的保费、赔付、费用情况、各业务管理账户下各大类资产的占比情况,资产负债管理匹配指标及其拆解指标。
3. 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的输入:资产端的输入信息包括采购人的存量资产和新增资产,区分风险收益特征不同的主要资产类别与会计分类;负债端的输入信息涵盖存量和新增业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各普通账户或主要产品的保费、赔付和费用现金流、计算各准则准备金的基础信息等。
4. 资产负债联动:支持测算分红保险和万能保险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盈利共享机制产品的相关现金流时,综合考虑最低保证利率、预期投资收益、客户合理预期等因素的限制和影响;支持考虑未来保险利益会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或市场环境变化而变化的情况,体现资产负债的联动效应,支持联动机制下负债端准备金计量结果的调整;支持测算利率情景变化对保险业务各类选择权及保证利益的时间价值、各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含权类资产的影响。
5. 压力测试:按监管报送要求,支持实现对采购人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压力测试。
6. 协助提供配套系统管理制度、系统操作手册、系统开发报告、系统测试报告、系统更新记录等相关文档。
7. 协助制定负债管理模型相关假设的内部控制流程,所使用的假设应当有明确的设置方法与数据来源的文档。
8. 协助建设资产负债管理系统有效性的验证体系及相关文档。
9. 协助建设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的数据管理机制及相关文档。
三、交付要求
(一)交付品要求
模块: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报表报送模块
交付物: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相关模块;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管理制度、系统操作手册、系统开发报告、系统测试报告、系统更新记录等系统相关文档;资产负债管理使用假设的内控流程及文档;资产负债管理系统有效性的验证体系及文档;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的数据管理机制及文档。
(二)交付品时间要求
模块: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报表报送模块
交付时间:2026年12月底
四、其他说明
采购人采用旧会计准则,即:CAS22(2006版)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
五、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1. 供应商通用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具有响应相关采购品目应具备的资质条件、经营范围等;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 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有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在金融保险行业,与本项目相关的成功案例或者框架入围案例(提供项目合同/发票证明复印件,或提供框架协议+有效订单/发票证明复印件)。
六、供应商报名提交资料
1. 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境内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境内机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律所职业资格证/其他机构登记证明,境外主体提供商业登记证明;
(2)承诺声明及授权书(含廉洁自律承诺函):境内企业、境内机构、境外主体均需提供;
(3)供应商声明:境内企业、境内机构、境外主体均需提供;
(4)法人身份证/护照:境内企业、境内机构、境外主体均需提供;
(5)企业介绍:境内企业、境内机构需提供;
(6)上年度财报(因有特殊情况,如非上市公司没有强制审计、成立不满1年或其他原因等,可情况说明代替):境内企业、境内机构需提供,境外主体提供同等证明材料;
(7)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近6个月任一期):境内企业、境内机构需提供,境外主体提供同等证明材料;
(8)资质材料:境内企业、境内机构、境外主体均需提供。
注:此表材料对应供应商通用资质要求。
2. 其他报名提交材料
供应商具有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在金融保险行业,与本项目相关的成功案例或者框架入围案例(提供项目合同/发票证明复印件,或提供框架协议+有效订单/发票证明复印件)。
七、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人联系人邮箱(附件大小控制在20M以内,如附件过大可压缩后分多个邮件发送)。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