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最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周口分行“阳光餐饮”电子秤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5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周口分行“阳光餐饮”电子秤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与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周口分行“阳光餐饮”电子秤项目;
2.招标编号:/
3.招标内容:2021台食堂用智能电子秤,电子秤内嵌分拣系统,可全程可视化监管食材验收,可自动生成食安台账,支持库存盘点,按照招标人需求分批次供货;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1738.06万元;
6.服务周期:五年;
7.交货期:每批次供货接招标人通知起10日内到货;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9.质保期:五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纳税及社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自2025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承诺: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除承诺外,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和信用报告;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②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
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河南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④本单位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情况;⑤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情形二:投标人如不存在“情形一”,须提供承诺函;
注: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投标人须是具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若有同一制造商对多个投标人进行授权的,则该品牌所有投标人视为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售价:人民市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1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工 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