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四川大厦企业有限公司2026年四川大厦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及服务需求书
1.2采购预算: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68000.00元);
1.3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1.4服务地点:中标人指定场所;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6800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独立法人单位(如总公司、总校、总院、总所、总会等)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
2.2 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上述网站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注明查询时间,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为电梯安装维保单位的,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1)已更换新版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不限定参数的,需提供电梯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2)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要求执行;
2.6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其中 (1)已更换新版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2)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要求执;
2.7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3.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一式3份,1份正本和2份副本以及1份电子版(电子版载体为U盘)。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