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附属医院高质量发展恶性肿瘤智慧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质量发展恶性肿瘤智慧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起6个月内完成系统功能需求细化调研、设计开发、功能测试、应用培训、部署上线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大学附属医院高质量发展恶性肿瘤智慧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大学附属医院高质量发展恶性肿瘤智慧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截止磋商时间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截止磋商时间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声明函格式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至 2026年01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