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南县莲城印象幼儿园学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GKZC - - 03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广南县莲城印象幼儿园学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90万元/年,招标人为广南县莲城镇莲城中心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为保障幼儿餐点食材及时到位、新鲜、供应途径规范,并改善幼儿营养状况,提升教育后勤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在校师幼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向社会进行幼儿食材采购供应商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做好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供货工作,实际供货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实际供货情况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南县莲城印象幼儿园学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南县莲城印象幼儿园学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实施此次采购的服务能力。(含法人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佐证材料如下:
①供应商为法人的,应递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 (复印件);
②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递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递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复印件);
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递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⑤供应商为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应递交法人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以及法人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佐证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①供应商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③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④供应商自行编制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会计制度(须加盖公章);
⑤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供应商编制的财务会计制度作为佐证材料(需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以下佐证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①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如无税证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金。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上述网站查询记录最终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1月31 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2月06日 05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 10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10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广南县莲城印象幼儿园学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10日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KZC - -03号
项目名称:广南县莲城印象幼儿园学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约90万元/年,以实际供货量结算。
最高限价:约90万元/年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为保障幼儿餐点食材及时到位、新鲜、供应途径规范,并改善幼儿营养状况,提升教育后勤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在校师幼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向社会进行幼儿食材采购供应商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做好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供货工作,实际供货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实际供货情况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实施此次采购的服务能力。(含法人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佐证材料如下:
①供应商为法人的,应递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 (复印件);
②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递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递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递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⑤供应商为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应递交法人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以及法人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佐证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①供应商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③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④供应商自行编制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会计制度(须加盖公章);
⑤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供应商编制的财务会计制度作为佐证材料(需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以下佐证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①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如无税证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金。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上述网站查询记录最终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于2026年01月31 日至2026年02月06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02:30—05:3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代表携带下列资料递交到现场获取;
邮件获取:磋商申请人将下列资料扫描件为一个PDF格式并命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送至邮箱, 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
获取需提供:1报名函(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3开户许可证或法人身份证明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的可不提供);
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2月10日 10:00分 (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 2026年2月10日 10: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